上接B337版) 13、通报《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退休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时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2024-04-29 行业资讯

  (上接B337版) 13、通报《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退休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退休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14、通报《2023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 15、通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6、通报《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7、通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8、通报《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9

  原标题:(上接B337版) 13、通报《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退休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退休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14、通报《2023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 15、通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6、通报《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7、通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8、通报《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夯实公司资产管理基础,依据谨慎性原则线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2023年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有几率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39,625,011元(以下未标明币种的均为人民币)。

  公司根据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按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年末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对有客观证据说明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说明其发生了减值的,计提了坏账准备。

  2023年末,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7,932,416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最重要的包含原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及产成品等。年末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末,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63,365,199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186,345,030元,主要如下:

  2023年度,新西兰地区奶粉生产加工业务板块中北岛的波基诺工厂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因该工厂开工率不足,未达到管理层预期,对新西兰新莱特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特”)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故北岛的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2023年9月15日,新莱特最大的客户通知其取消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和供应协议下的排他生产权,新莱特对取消排他生产权的通知提出异议,并参与了一项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仲裁程序。本公司对该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经比较该资产组的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后,采用资产组的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6,345,030元。上述减值已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16,075,057元,主要如下:

  2023年度,由于上述新莱特奶粉事业部北岛资产组出现减值,相应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16,075,057 元。上述减值已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末,公司非货币性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3,719,480元,主要如下:

  2023年度,由于上述新莱特奶粉事业部北岛资产组出现减值,相应计提非货币性资产减值准备 3,719,480元。上述减值已计入当期损益。

  2010年7月,公司与新莱特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以8,200.00万新西兰元(折合人民币421,134,182元)收购新莱特新增的51%股份。该交易已于2010年11月11日完成。合并日新莱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市价82,568,912新西兰元(折合人民币424,782,037元),其中归属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42,110,145新西兰元(人民币216,638,840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新莱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市价份额的差额为39,889,855新西兰元(基准日账面人民币187,374,617元),确认为合并报表中的商誉。

  商誉历史年度未发生明显的变化。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由于合并新莱特形成的奶粉事业部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14,487,249元。

  2023年度,新莱特奶粉事业部中的北岛资产组由于订单发生明显的变化,开工率不足,出现减值迹象,短期内无法有明显提升。新莱特董事会已批准管理层针对北岛资产组的后续使用开展专项分析,不排除未来有部分或者全部出售该资产的可能性。因此,管理层于2023年将奶粉事业部分为南岛和北岛资产组,分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对合并新莱特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Synlait Milk Limited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4】第1046号)显示:南岛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为77,500.00万新西兰元,按照基准日时点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348,680.00万元;北岛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为37,000.00万新西兰元,按照基准日时点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166,467.00万元。

  综上,新莱特北岛资产组所对应的商誉金额78,052,661元全额计提减值损失。上述减值已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总利润339,625,011元。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信息。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2024年4月25日,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一致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4月25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委员3人,亲自出席会议委员3人。经审议,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委员陆琦锴先生回避表决,一致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4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经审议,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陆琦锴先生回避表决,一致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通报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应回避表决。

  根据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预计本公司2023年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3年度,本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的规定,在预计范围之内。

  2024年度,本公司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人民币126,000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出售商品约人民币30,000万元;向关联公司采购商品约人民币73,000万元;向关联公司支付费用约人民币23,000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光明集团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发生的购买商品、销售商品、支付费用等的交易。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法定代表人:是明芳;注册资本:496585.7098万人民币;住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主要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光明食品集团总资产人民币2,800.87亿元,总负债人民币1,818.95亿元,净资产人民币981.92亿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75.94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8.16亿元。(数据已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罗海;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上海市金沙江路1685号;主要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德亨阳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药品零售;出版物零售;农作物种子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橡胶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摄影扩印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实业投资;礼品花卉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缝纫修补服务;日用产品修理;日用电器修理;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3.94亿元,总负债人民币42.2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8.32亿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6.53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33亿元。(数据已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蔡丹;注册资本:45,000万人民币;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579号9楼905室;主要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2.69亿元,总负债人民币34.01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32亿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3.1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05亿元。(数据已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张胜;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强恕路72号150室;主要股东: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业机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方先导(上海)糖酒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6.36亿元,总负债人民币5.3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0.99亿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73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15亿元。(数据已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李茂荣;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海兴路1393号、1593号;主要股东: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塑料制品、纸制品的加工、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方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02亿元,总负债人民币2.23亿元,净资产人民币0.79亿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09亿元。(数据已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张林;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379号101室;主要股东: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有毒及危险品)、木制品、金属材料、针纺织品、体育用品、实验室设备、建筑材料、家电、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5.79亿元,总负债人民币4.59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20亿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9.2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13亿元。(数据已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吴军良;注册资本:6,2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浦东新区东靖路5755号;主要股东:上海良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粮油及其制品、饲料、农产品的销售,粮油机械及配件的加工和销售,植物原油(毛油)、饲料(凭许可证经营)的生产,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退出保护价的粮油品种的收购,附设分支机构(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东辰粮油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4.33亿元,总负债人民币3.49亿元,净资产人民币0.84亿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21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25亿元。(数据已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孟文静;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枫林路251号;主要股东: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橡胶制品、畜牧机械、乳品食品加工机械、塑料及纸质包装容器,饲料销售,从事牛奶、奶牛领域内的科研和咨询服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附设分支机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46.87亿元,总负债人民币28.7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8.11亿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8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91亿元。(数据已经审计)

  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履约能力较强,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应付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也无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本公告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糖、包装材料、畜牧产品、食用油及其他产品,向关联公司出售乳制品、畜牧产品、淘汰的牛只及其他产品,向关联公司支付租金、渠道费、广告服务费、运费、物业服务费、品牌使用费及其他费用。

  关联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均按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和执行,合同价款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有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按质论价;没有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向关联公司出售乳制品、支付渠道费、支付运费,充分利用关联公司在流通渠道领域的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向关联公司出售淘汰的牛只,利用关联公司在屠宰和流通领域的优势,实现产业一体化的分工合作。

  向关联公司采购糖、包装材料、畜牧产品及别的产品,充分利用了关联公司原料资源优势,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